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规范的录取原则,坚持德、智、体、能全面考核,在各省(市、区)招生办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中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u3000u30001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;u3000u30002、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,录取报考我院非第一志愿考生,无分数级差要求。u3000u30003、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。u3000u30004、加分考生,按加分后的成绩排队,择优录取。